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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西安市妇幼保健院pcr、核酸提取仪及相关设

Source:羧基磁珠Author:admin Addtime:2018/11/16 Click:

西安市妇幼保健院pcr、核酸提取仪及相关设备采购采购项目已于 2018年10月18日进行 公开招标 ,现 招标 工作已结束,根据 评标委员会 的评审结论和采购人 “定标复函” ,现将 中标 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西安市妇幼保健院pcr、核酸提取仪及相关设备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0617-1822HZ1754

三、采购人名称:西安市妇幼保健院

地址:西安市西大街73号(鼓楼西约300米)

联系方式:029-87251978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西北(陕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南二环西段58号成长大厦10~13层

联系方式:029-85592868、85592880

五、 中标信息

1、中标供应商 :陕西康众体外诊断试剂有限公司

2、中标 金额:850000.00元

3、地址 :西安市莲湖区油库街4号天乙大厦805号

4、联系人 :姚永升

5、联系电话 :029-86220307

6、主要中标标的信息 :

7、代理服务费: 12750.00元

标的清单:报价明细清单.docx

六、采购内容和要求:

标项号 采购内容 数量/单位 采购预算金额 项目用途 项目性质 备注
1 西安市妇幼保健院pcr、核酸提取仪及相关设备采购 1 批 1500000.00 工作需要项目性质:财政性资金    全自动实时荧光定量PCR仪1台(接受进口产品);全自动核酸提取仪 1台(接受进口产品);全自动核酸杂交仪1台(接受进口产品)。

七、 评标委员会名单:

董昭强、余安运、张美丽、张瑶婵、赵梦云

 

八、其他事宜:

合同履行日期:合同签订后1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工作。中标服务费收取标准: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标准收取。

九、采购项目联系人:杨凡、张勃

联系方式(电话/传真):029-85592868、85592880  

十、各有关当事人若对本公告有异议,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之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本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西北(陕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8-10-29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制造厂名 数量 单价
(元)
总价
(元)
1 全自动实时荧光定量PCR仪 ABI7500 Life Technologies Holdings Pte Ltd 1台 400000.00 400000.00
2 全自动核酸提取仪 DA3200 中山大学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1台 370000.00 370000.00
3 全自动核酸杂交仪 LBP-3124 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台 80000.00 80000.00

政府采购货物项目
 
招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西安市妇幼保健院pcr、核酸提取仪
及相关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0617-1822HZ1754
 
 
       
 
 
 
            西北(陕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二0一八年九月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第三章 合同通用条款       
第四章 合同专用条款
第五章 合同格式
第六章 招标内容
第七章 评标方法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
   
西北(陕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西安市妇幼保健院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西安市妇幼保健院pcr、核酸提取仪及相关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及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西安市妇幼保健院pcr、核酸提取仪及相关设备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0617-1822HZ1754
三、采购人名称:西安市妇幼保健院
    地址:西安市西大街73号(鼓楼西约300米)
    联系方法:029-87251978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西北(陕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南二环西段58号成长大厦10~13层
    联系方法:029-85592868、029-85592880
五、采购内容要求
1.采购内容及预算:

序号 名称 数量 采购预算(元) 备注
1 全自动实时荧光定量PCR仪 1台 1500000.00 接受进口产品
2 全自动核酸提取仪 1台 接受进口产品
3 全自动核酸杂交仪 1台 接受进口产品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招标内容”)
2.项目用途:工作需要
3.项目性质:财政性资金。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1.资格条件:
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2提供与投标产品相符的医疗器械经营资质文件;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发售
需持申请人单位介绍信及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购买。 
1、发售时间:2018年928日至2018年109日止(每日上午8:30~11:30时,下午13:30~16:30时止,法定公休日除外);
2、发售地点:西安市南二环西段58号成长大厦11层标书发售室1101室(南二环与朱雀路十字西南角);
3、发售联系人:程坤(029-85592881);
4、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5、文件了解和咨询地点:西安市南二环西段58号成长大厦11层1108室,设备招标二处,杨凡、吕静、张勃,联系电话:029-85592868、029-85592880。
八、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8102514
2.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3.投标开标地点:西安市南二环西段58号成长大厦10层会议室。
九、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联系方式及银行信息
采购项目联系人:杨凡  吕静  张勃
联系方式(电话/传真):029-85592868   029-85592880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西北(陕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交通银行西安长安大学支行
账      号:611301151018010003843
2.本项目采购活动执行下列政府采购政策(具体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2.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2.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5《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招标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表是对投标人须知的提示、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

条款号 条款内容提示    
1.1 采购人 名称:西安市妇幼保健院
地址:西安市西大街73号(鼓楼西约300米)
1.2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西北(陕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二环南路西段58号成长大厦10~13层
邮编:710075
电话:029-85592868、029-85592880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提供与投标产品相符的医疗器械经营资质文件
本项目特定条件 7)无
3 投标人信用信息
查询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ccgp.gov.cn)为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如果投标人被查实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投标为无效。
6.3 招标内容的实质性响应要求 招标文件第六章“招标内容”中以“*”号标记的条款为不允许偏离的技术和商务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不满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8.1 供应商提出询问和质疑的时间 1、已经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有询问或者质疑的,可以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本项目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在此之后提出的询问和质疑均为无效,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2、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书面形式。
联系部门:西北(陕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综合监督管理处
联系电话:029-85362812
通讯地址:西安市南二环西段58号成长大厦12楼1203室
8.2 采购代理机构答疑的时间 对于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依法提出的询问和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三个工作日内答复询问,七个工作日内答复质疑。
8.3 质疑内容要求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原件,代理机构不接受传真、电子邮件、复印件等形式的质疑材料。
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附法人代表授权书)签字或者盖章(鲜章),并加盖公章(鲜章)。
11.1 报价要求 甲方现场交钥匙价(含供货、安装调试、运输、保险、装卸、培训、设备校准、技术服务等一切相关费用
11.3 是否允许备选方案
11.4 本次投标的最小单元要求 任何不完全的投标将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2.2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1.1、营业执照;
1.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参加只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2、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在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截止至开标时间6个月内任一月份的缴费凭据);
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截止至开标时间6个月内任一月份的缴费凭据);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6、提供与投标产品相符的医疗器械经营资质文件。
注: 1、以上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人必须完全提供,且胶装于投标文件中,一项不合格即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2、以上资格证明文件除注明原件外,均为复印件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12.3 商务响应证明文件 投标产品2015年1月1日至今供货业绩(以合同复印件为准);
:以上证明文件均为复印件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且须胶装在投标文件中
15.1 是否要求投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15.2 关于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要求 金额: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
形式:投标人银行转账;电汇;符合陕西省财政厅陕财办采资〔2013〕5号文件规定的投标担保函。
重要提示:
1、 投标保证金不接受现金或支票形式。投标人转账、电汇凭证请打印或者复印后,装订在投标文件资格部分正本中,提供投标担保函的请将原件密封至投标文件资格部分正本中,所有副本中均应附有投标保证金的复印件。
2、转账、汇款时必须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简称也可)和投标保证金字样,便于西北(陕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财务部查询登记。
 
交纳办法和交纳时间: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交纳至以下账户:
户    名:西北(陕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账    号:611301151018010003843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西安长安大学支行
招标公司财务室电话:029-85236021
重要提示: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交纳方为有效。请投标人考虑资金在银行之间的转账要求和时间成本,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西北(陕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上述指定的账户能收到所交的投标保证金,如果在投标截止时间西北(陕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上述账户未能收到投标保证金,则该投标为无效。
 
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作用,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等问题,根据财政部财库【2011】124号文件的精神,陕西省财政厅制订了《陕西省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为参与陕西省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提供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并按照程序确定了合作的担保机构。投标供应商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及中标供应商缴纳履约保证金时可自愿选择通过担保机构保函的形式缴纳;中标供应商如果需要融资贷款服务的,可凭中标通知书、政府采购合同等相关资料,按照文件规定的程序申请办理,具体规定可登陆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重要通知专栏中查询了解。
注:西安市财政的项目也接受担保形式的保证金,其认可的担保单位名单见市财政局文件。
15.4 投标保证金不合格时的处理 开标后经审查,未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已交纳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的或有效期不足的,其投标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6.1 投标有效期 开标后90天。
17.1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17.2 电子版文件要求 有,要求如下:
①投标人须另行提供与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致的PDF格
式电子版文件,载体为:U盘,且盖章、签字处必须扫描并清晰可辨;
②投标人须保证投标文件的纸质文件与电子文档保持一致;
③电子文档表面需标明招标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等信息。
17.3 法定代表人签字要求 所有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名)处,均须由签字(名)者本人用不褪色的蓝(黑)色墨水(汁)书写全名,也可以加盖法定代表人名章代替签名。
18.1 投标文件装订、包装、密封及标记要求 1、投标文件正、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2、密封包装方式:
(1)资格部分投标文件正、副本一包密封。
(2)技术和商务投标文件正、副本一包密封。
(3)电子版单独密封递交。
3、外层包装请按以下要求标记:
(1) 投标人的全称;
(2)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
(3)正本或副本及“请勿在_____(开标时间)之前启封”。 
19.1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 同开标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 2018年10月25日14时整
投标文件接收人:西北(陕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1.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 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 西安市南二环西段58号成长大厦10层会议室
21.3 开标大会宣布内容 1、开标一览表的全部内容;
2、价格折扣、修改或撤回或变动价格的书面通知(如果有)。
21.8 投标人资格和投标保证金缴纳审查 1、 审查时间:开标结束后;
2、 审查内容:
2.1 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ccgp.gov.cn)对投标人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如果投标人被查实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投标为无效。
2.2 审查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且齐全、真实、有效。资格证明文件不合格的,其投标为无效。
2.3投标人是否按照要求提交了投标保证金,并且足额、有效。
3、合格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评标。
24.1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详见第七章 评标方法)。
26.1 中标候选人数量 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
26.7 评标特别规定
30 招标代理服务费 确定中标人后3日内,由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付清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的金额参照国家计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办公厅颁发的《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规定标准计算。

 

一.总  则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资金来源
1.1采购人名称、地址见前附表。
1.2实施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为西北(陕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西北(陕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授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甲级资格。
1.3 本次招标采购所签订合同将使用财政性资金支付,资金已落实到位。
2.合格的投标人
2.1合格投标人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
    6)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根据本次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供应商特定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如果投标人在投标中隐瞒了上述关系,则该投标无效。
2.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投标人在投标中隐瞒了上述事实,则该投标无效。
2.4两个以上的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2.4.1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合同份额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附在投标文件中一并提交。
2.4.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2.4.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否则,其相关投标均为无效。
2.5投标人必须在西北(陕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方可参加投标。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2.6投标费用自理。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
3.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及使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ccgp.gov.cn)为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如果投标人被查实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投标为无效。采购代理机构将打印查询记录作为证据留存。 
4.投标文件内容的真实性
4.1投标人应保证其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有关投标的资料、信息是真实的,并且来源于合法的渠道。因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有关投标的资料、信息不真实,或者其来源不合法而导致的所有法律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招标过程的监督和管理
5.1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对招标过程的监督管理职责。   
 

二.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构成  
6.1 招标文件规定了要求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招标程序和合同条件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招标文件共八章,内容如下: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第三章 合同通用条款
第四章 合同专用条款       
第五章 合同格式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七章 招标内容
第八章 评标方法
6.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必要的资料,由此带来的不利于投标人的评标结果,其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6.3如果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内容做出实质性响应,其投标为无效投标。
6.4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西北(陕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7.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7.1采购人如果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8.招标文件的质疑答复
8.1 已经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者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者质疑,在此之后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均为无效,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8.2对于在规定时间内收到的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程序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答复。
8.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9.投标语言和投标货币
9.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包括产品样本、彩页、说明书等)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9.2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任何包含非人民币报价的投标均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0.投标文件格式
10.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所提供的格式和要求制作投标文件,明确表达投标意愿,详细说明投标方案和投标价格。
10.2 投标人应完整地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数据和资料。
11.投标报价和投标方案要求
11.1投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和要求报价,任何不符合报价要求的投标将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1.2投标人应按照投标报价表的内容标明投标的所有单项价格和总价。投标报价表中标明的价格应为履行合同的固定价格,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及以可调整价格提交的投标均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1.3 如果在招标文件中没有允许提供备选方案,则每个投标人只允许提交一个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如果允许提供备选方案,则按照评标方法中的规定对备选方案进行评审。
11.4本次投标的最小单元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投标人可对任一最小单元进行投标,但不能对最小单元中的内容或者分项内容进行不完全投标。任何不完全的投标将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2.投标文件的构成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2.1按照投标人须知的要求和投标文件规定格式填写的投标书、投标报价表;按要求格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12.2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商务响应证明文件。
12.4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说明书,内容应包括设备和服务的详细说明、技术规格响应表、设备配置说明、供货一览表、彩色样本、使用说明书,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承诺等。
12.4.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货物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管理部门要求的其他强制性标准的证明及文件。缺少上述证明及文件或证明及文件不合格的投标,与招标文件要求有重大偏离的投标,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管理部门要求的其他强制性标准的投标将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2.4.2上述证明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图片和数据,也可以是实物,它包括:
    1) 本次采购特别要求的货物合格性证明文件;
    2)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
    3)国家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4) 逐条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进行应答,说明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对招标的技术和商务要求是否做出了实质性响应并提供支持文件;
5)设备配置、供货范围和服务内容的详细说明。
13.落实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的政策
按照政府采购政策,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投标产品符合财库[2004]185号文件精神,进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有效期内)的;符合财库[2006]90号文件精神,进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有效期内)的,提供证明文件,在评标中给予加分优惠或者价格折扣(详见评标方法)。
14. 落实促进支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发展的政策
按照政府采购政策,在评标中对于符合文件要求的小微企业投标的产品和服务,给予价格折扣优惠 (详见评标方法)。投标单位属于(财库[2011]181号)文件规定的小微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和相关证明文件;投标单位属于(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的监狱企业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视同小微企业;投标单位属于(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视同小微企业。
 15.投标保证金
15.1如果招标文件有要求,投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在投标时向西北(陕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提交投标保证金,其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15.2投标保证金的数额、形式、交纳办法和交纳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5.3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5.4开标后经审查,未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已交纳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的或有效期不足的,其投标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5.5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15.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5.6.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其投标的;
15.6.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15.6.3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15.6.4投标人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
15.6.5中标供应商未能按规定交纳代理服务费的。
16.投标有效期
16.1投标应在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不满足规定有效期的投标将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6.2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的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予以退还。同意延长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要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17.投标文件的格式和签署
17.1投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的要求, 准备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量的副本,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如果发生正本与副本不一致的情况,以正本为准。
17.2如果招标文件有要求,还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准备相应格式和载体的电子版文件。
17.3投标文件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蓝(黑)色墨水(汁)书写,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经法定代表人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授权代表须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在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签字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7.4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文件的签字人在旁边签字才有效。
17.5因字迹潦草、表述不清或不按招标文件格式编制的投标文件,所引起的对投标人不利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8.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18.1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包装、密封和标记要求见本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18.2如果投标人未对投标文件按上述要求进行完好密封,由此而引起的投标文件误投、提前开启或投标资料泄露等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9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和投标截止时间
19.1投标人必须派出代表,在本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全部投标文件和投标资料、物品等递交至投标地点并签字确认。投标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指明的地址或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的地址。
19.2 以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9.3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和投标资料。
20.投标的修改与撤回
20.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也可以提出价格变动声明,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修改或撤回或变动价格的书面通知文件递交到采购代理机构。
20.2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或变动价格的通知应按本须知第17条和18条的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
20.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做任何修改或撤回。
20.4在开标之后,对于投标人正常经营活动必须的资质和其他证明文件原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经营许可证、资质等级证书、中标通知书、合同等),经审查后予以退还。其他投标文件和资料一律不予退还。
 
五.开标、审查与评标
 
21.开标
21.1 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
21.2开标时,由投标人代表检查各自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以确认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是否与递交时一致,没有被提前启封等异常情况。
21.3采购代理机构将当众拆封投标文件,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修改或撤回或变动价格的书面通知(如果有),以及本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未在开标时宣读的投标价格和价格折扣,评标时不予承认。
21.4在开标时没有拆封和宣读的投标文件将原封退回给投标人。
21.5以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为无效投标,不予启封。
21.6 采购代理机构将做开标记录,存档备查。
21.7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1.8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和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评标。
22.评标组织及评标原则
22.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2015年第658号国务院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2017年第87号部长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独立进行评标工作。
22.2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是评标的依据。在评标中,不得改变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方法和中标条件。投标人不得在开标后使用任何方式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
22.3在评标期间,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署全名。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2.4如果投标人在规定时限内,未能答复或拒绝答复评委会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要求,将由评委会根据其投标文件按最大风险进行评标。
23.评标过程的保密
23.1评标委员会成员、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23.2在评标过程中,如果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方面,向评标人、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其投标将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24.评标方法
24.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2015年第658号国务院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2017年第87号部长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评标采用以下评标方法中的一种:具体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 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5.评程序
评标程序为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与评价、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
 
六.定标、中标通知与签约
 
26.定标
26.1评委会根据评标方法的规定对投标人进行评审排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作为评标结果。评标结果由全体评委签字确认。
26.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自行确定中标人。
26.3采购人也可以委托评委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26.4中标人确定之后,中标结果将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26.5投标人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之规定执行。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应保证提出的质疑内容及相应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6.6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26.7关于本次评标的特别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中标与落标通知
27.1中标人确定之后,西北(陕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将发出《中标通知书》。
27.2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7.3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西北(陕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将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并退还其投标保证金。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合同签订之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28. 中标合同的签订
28.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包括评标中形成的澄清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8.2采购人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29.中标合同的履约验收
29.1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采购人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
30.招标代理服务费
30.1中标单位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3日内,向西北(陕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30.2招标代理服务费的金额见前附表。
31.废标与采购方式的变更
31.1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31.2 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一)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
(二)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重新招标的,依法重新招标;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
 
32.其它
 32.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标包)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自行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
32.2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标包)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自行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32.3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以上两款规定处理。  

第三章 合同通用条款
 
1.定义
 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价”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卖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支付给卖方的价格。
3)“货物”系指卖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材料、设备、机械、仪表、备件、工具和其它材料。
4)“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例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的卖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5)“合同条款”系指本合同条款。
6)“买方”系指在合同条款资料表中指明的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7)“卖方”系指签署本合同,提供本合同项下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8)“项目现场”系指本合同(包括附件)指明的最终交货及安装、培训、使用地点。
9)“天”指日历天数。
2.技术规格
2.1卖方交付的货物的技术规格及型号应与本合同所指明的技术规格及型号(包括合同附件)相一致。
2.2 除技术规格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该使用公制。
3.专利权
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
4.交货地点和交货期
   见合同专用条款。
5.包装要求和装运条件
5.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卖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项目现场。
5.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5.3卖方负责安排货物到达交货地点的一切运输,并承担运输费用。
5.4卖方装运的货物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数量或重量。否则,卖方应对因超数量或重量而产生的一切后果负责。
6.保险
6.1保险范围应包括卖方装运的全部货物;由卖方办理货物在运抵目的港/项目现场途中的保险,保险应以人民币按照发票金额的110%办理“一切险”。
7.付款
7.1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
7.2卖方应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交货,货物由买方验收合格并出具验收书后,连同合同一并送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办理结算。货物发票交买方。
7.3付款计划见合同附件。
8.伴随服务
8.1卖方应随同每套货物提供相应的每一套设备和仪器的中文的技术文件。例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
8.2对于合同附件中有要求的货物,卖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安装、调试和启动监督;
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工具,提供货物调试所需的试剂、耗材等
3)在双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供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卖方在质量保证期应承担的义务。
4)在厂家或在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买方人员进行培训。
8.3伴随服务的费用已含在合同价中,不单独进行支付。
9.质量保证及索赔
9.1卖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技术指标(包括合同附件)等要求。卖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最终验收后的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负责。质保期满后如出现此类问题亦应负责。
9.2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规格、技术指标等与合同有任何一项不符,买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向卖方提出索赔。同时应向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报告。
9.3卖方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应及时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并相应延长保修期限。具体响应时限见专用合同条款。
9.4如果卖方在收到通知后,没有在上述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的时限内及时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买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卖方行使的其它权力不受影响。买方亦可从货款和卖方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
10.检验和验收
10.1在交货前,制造商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等进行准确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合格证。
10.2货物到货后,由采购单位根据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要求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
11.卖方履约延误
11.1如卖方事先未征得买方同意并得到买方的谅解而单方面延迟交货,将按违约终止合同。
11.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或对卖方加收误期赔偿金。误期赔偿金以每周0.5%计。
12.违约终止合同
12.1在卖方违约的情况下,买方报告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后,有权终止合同,并依法向卖方进行索赔。
13.适用法律
13.1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14.合同生效及其它
14.1本合同在买卖双方签字、盖章之后生效。
14.2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副本一式四份,均以中文书写。买方执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卖方执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副本一份。
15.合同修改
15.1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提出修改,须报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后,由买、卖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除此之外,本合同的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16.合同附件
16.1本合同所有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章  合同专用条款
 
本表是对《合同通用条款》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

条款号       
1 买方名称:西安市妇幼保健院
地址:西安市西大街73号(鼓楼西约300米)
4 交货地点:西安市妇幼保健院指定地点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工作。
7.3 付款计划:
1)设备到货安装调试、甲方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5﹪(转款支付),剩余款项在12个月质保期结束后、无质量问题后一月内付清;
2)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3)结算方式:供应商持验收书,发票(按合同总价开采购人),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与采购人结算。
9.1 质量保证期:设备验收合格后12个月,质保期内乙方免费对设备进行维护、校准、维修。
保修期满后乙方负责每年对设备进行校准并出具报告。
保修期满后乙方负责设备的终身维修、维修时仅收取配件费。
维修响应时间在2小时内,12小时内到达现场并排除故障。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乙方投标文件中售后服务承诺规定执行。
9.3 免费维修与更换缺陷的期限为供应商收到买方通知后12小时内
10.2 验收方式及验收依据:到货后,由采购单位根据合同要求进行验收。验收完成后,出具验收书,以便结算。



 
第五章 合同格式

1、合同封面格式
 

项目
供货合同
合同号:     
合同签订日期:   2018年   月   日
签 字 地 点:      陕西省西安市
   
买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开户银行:  
帐号:  
   
卖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开户银行:  
帐号:  
本合同依据西北(陕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项目名称)国内公开招标(项目编号            )的结果而签订。

 

2、合同协议书格式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由(买方名称)(以下简称“买方”)和(卖方名称)(以下简称“卖方”)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
1. 本合同中的词语和术语的含义与合同条款中定义的相同。
2. 下列文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与本合同一起阅读和解释:
1) 合同附件,如:
1.1) 供货内容及价格
1.2) 技术规格
1.3) 交货清单
1.4) 交货批次及时间的详细说明
2) 合同专用条款
3) 合同通用条款
4) 中标通知书
5) 投标文件
6) 招标文件
上述文件如有冲突,以排列序号小的优先。
3. 卖方在此保证全部按照合同的规定向买方提供货物和服务,并修补缺陷,买方将按照本合同价款向卖方进行支付。
4.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副本一式四份,均以中文书写,在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买方名称                         
买方代表姓名                     
买方代表签字                     
签字日期                                                  
买方公章(或合同章)             
卖方名称                         
卖方代表姓名                     
卖方代表签字                     
签字日期                                                 
卖方公章(或合同章)             

 

第六章  招标内容
 
一、招标内容一览表: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交货期
1 全自动实时荧光定量PCR仪 1台 合同签订后1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工作。
2 全自动核酸提取仪 1台
3 全自动核酸杂交仪 1台
 

 
二、技术要求:
全自动实时荧光定量PCR仪

序号 项目 性能参数
1 样本通量 96孔适用于0.2MLPCR管、8联管及96孔反应管
△2  加热冷却方式 半导体控温
3 温度范围 4-99.9℃
  5 反应体积 20-100uL
△6  激发光源 卤钨灯或LED灯,使用寿命≥2000小时,配备时间监测及自我诊断程序
△7  检测器 CCD,实时动态检测整体成像,96个样本成像时间差小于0.01s
8 荧光通道 通道数≥5,带5种激发光与发射光滤光片,可同时检测5种及以上荧光,5种及以上通道均开放,不存在专机专用耗材。
9 荧光染料 无需额外购买滤光片,即可准确使用FAM/SYBR® Green、VIC®/JOE、NED/TAMRA/CY3、ROX/Texas Red®与CY5染料
10 检测灵敏度 单拷贝
11 检测性能 能有效分辨5000和10000拷贝数差异模板,置信度不低于99.7%
12 软件功能I 能进行绝对和相对定量,可自动进行数据分析,比对,作图;可同时导入无限个样品板数据进行综合分析
13 软件功能II 使用多组分算法,用于在多色荧光检测中去除不同荧光光谱之间的干扰;软件支持ROX荧光校正去除加样误差
14 软件功能III 可自动诊断和发现有问题的实验数据
15 软件功能IV 具备PCR引物、巢式PCR引物、多重PCR引物、RT-PCR引物的设计和自动测试
16 耗材 耗材开放,可适用0.2mL单管、8联管和96孔板等耗材
17 资质证明I 具有ISO9001质量认证或CE认证
18 资质证明II 有医疗器械注册证,且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可的有效期之内
19 接口 可与医院LIS、HIS系统相连接
20 配套设备技术指标和要求 1、中文报告工作站一套
2、品牌电脑一台,21寸液晶显示器,彩色激光打印机,电脑配置:windows操作系统,CPU四核,内存16G,硬盘1T
3、品牌UPS电源6000伏安,延时≥2小时
21 配套试剂技术指标和要求 1、非专机专用,试剂适合大部分含有3种荧光通道(FAM、TXERD、HEX)或以上的PCR仪
2、在同一反应管中同时检测(16/18/31/33/35/39/45/51/52/56/58/59/68)等13种以上的高危型别,能检测8种以上低危型HPV病毒。
3、PCR反应系统中所含DNA聚合酶同时具有热启动、快速扩增和耐抑制物特性,可以对含血样本进行扩增,保证敏感性和特异性;整个反应过程应≤80分钟。
4、扩增体系内应有防污染措施,避免污染的发生。
5、独有的显色系统能指示模板加入与否,减少加样误差
△ 6、单管单人份(一个样本试用一个反应管)
△ 7、提供配套试剂价格

 

全自动核酸提取仪

序号 项目 性能参数
1 样品通量 每批提取通量1~48,PCR体系加样通量1~96
2 工作速度 ≥48样本的核酸提取时间<45分钟/次
3 样本处理体积 双孔裂解提取模式,100-1000uL
4 移液体积范围 2~1000uL
5 移液精度控制 采用空气置换式移液技术,具有液面探测、堵塞检测功能,同时集成多项专业的移液技术
6 加样准确性 误差不超过±1% (≥10uL)
7 加样重复性 变异系数不超过1% (≥10uL)
△8  提取方式 磁珠法
9 磁珠回收效率 ≥95%
10 防污染措施 独立提取舱、紫外消毒设备、外排式空气过滤系统
11 空气过滤系统 排风系统气流流入速率≥0.5m/s
12 紫外消毒系统 紫外线灯辐照强度≥95uW/cm2
13 加热槽温度范围 室温~99℃
14 工作温度范围 10℃~30℃
15 数据接口 兼容RS232、RJ45和USB多种数据接口
16 试剂及应用 支持预封装提取试剂,适用于科研、临床、疾控、基因组学、食品安全、法医等领域的核酸提取
17 配套设备技术指标和要求 品牌电脑一台,21寸液晶显示器。电脑配置:windows操作系统,CPU四核,内存16G,硬盘1T

 


全自动核酸杂交仪

序号 项目 性能参数
△1  通量 可同时检测≥26个或以上的基因亚型
△2  反应槽 每个标本具备独立反应槽
3 加样量 ≤5ml,每个反应槽只需2-5ml
4 自动化 采用全自动温度控制系统
5 加热模式 快速升温体系,升温到42℃为3-5分钟,同时保证温度恒定均匀
6 试剂 配合专用试剂,可实现无监控杂交
7 工作模式 快速、传统双模式,整个杂交过程30-75分钟完成
8 软件 高度智能化电脑软件控制操作,可选择自动化分步运行程序
9 操作方式 采用先进的嵌入式操作系统和图形用户界面,可视化监控杂交的全过程
10 应用 适用于反向斑点杂交实验,可扩展同时进行多项目的基因分型杂交分析,包括乙(丙)型肝炎病毒基因分型检测,解脲脲原体基因分型检测,地中海贫血点突变分型检测等;
11 配套设备技术指标和要求 品牌电脑一台,21寸液晶显示器,
电脑配置:windows操作系统,CPU四核,内存16G,硬盘1T

 
 
本项目核心产品为全自动实时荧光定量PCR仪。
 
三、 商务要求
*3.1提供产品来源渠道合法的证明(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协议、代理协议、原厂授权等)。
*3.2货物的合格性证明文件:针对本次采购的产品,列入医疗器械管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3.3合同专用条款和通用条款的全部内容。
 
注:“*号标记的条款为技术和商务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若偏离则为无效投标。

第七章 评标方法
 
一.评标方法
(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2015年第658号国务院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2017年第87号部长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二)按包(标段)分别进行评审。
二.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一)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二)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三)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四)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五)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三.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一)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二)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三)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四)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五)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的;
(七)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的;
(八)提供虚假投标文件和资料的。
(九)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四.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三. 评标程序
1、投标文件的审查
1.1评标委员会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1.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相同品牌产品投标的处理: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包(标段)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自行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以上规定处理。
3、澄清有关问题:
3.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署全名。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2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4、评标价的确定:
投标文件经审查合格的,为有效投标。对于所有有效投标按照以下规则进行评标价的确定。
    4.1对于不需要进行政策性价格优惠调整的,其评标价为按照以上3.2条款修正后的投标总价。
4.2对于符合政策性优惠的,其评标价按照以下规则进行计算调整。
4.2.1投标人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评标价计算规则:
4.2.1.1投标人为非联合体投标的情况:
其评标价=投标报价*(1-8%);
4.2.1.2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且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情况:
其评标价=投标报价*(1-2%);
4.2.1.3所有投标产品进入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且产品的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的,其评标价=投标报价*(1-3%);(不是所有投标产品的不享受此项优惠)
4.2.1.4所有投标产品进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产品的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的,其评标价=投标报价*(1-3%);(不是所有投标产品的不享受此项优惠)
4.3确认为小微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下同)投标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4.3.1符合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4.3.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及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4.3.3小微企业提供有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小微企业提供有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大型企业。
4.3.4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和相关证明文件。
4.4确认为监狱企业投标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4.4.1符合(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的监狱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及服务。
4.4.2投标时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4.5确认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4.5.1符合(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及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4.5.2投标时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4.5.3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5、比较与评价:
评委会各成员按照《评审因素量化赋分表》规定的内容,独立进行综合比较、评价打分。
6、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6.1汇总全体评委对每个投标人的赋分,计算出每个投标人的综合得分,按包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排列,推荐前1~3名为中标候选人。
6.2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评审因素量化赋分表

类别 序号 评审要素及分值 赋分标准
技术
60分
1 投标产品技术参数的响应程度
40分
投标产品技术参数清楚、明确,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技术资料齐全,标注“△”参数项每负偏离一项扣3分,未标注“△”参数项每负偏离一项扣1分,不计负分。(其中标注“△”参数项除注明响应/偏离外,还需提供相应的支持文件,如未提供相应的支持文件视为负偏离。)
2 投标产品选型及配置
8分
投标产品选型配备合理,性价比高,配套性好,满足采购要求,得6~8分;
投标产品选型配备基本合理,性价比一般,配套性较好,满足采购要求,得3~5.9分;
投标产品选型配备基本合理,性价比低,配套性一般,基本满足采购要求,得0~2.9分。
3 配置、能耗、能效、耗材及方案等
7分
投标设备配置齐全、合理、完备、满足功能要求,维护保养方便,能耗低、运行成本低,得5~7分;
投标设备配置齐全、合理、完备、基本能满足功能要求,能耗、运行成本较低,得3~4.9分;
投标设备配置齐全、合理、完备、基本能满足功能要求,能耗、运行成本较高,得0~2.9分。
4 售后服务
5分
技术培训措施可行,售后服务承诺完善,得4~5分;
技术培训措施基本可行,售后服务承诺基本完善,得2~3.9分;
技术培训措施、售后服务承诺不够完善或未提供,得0~1.9分。
商务40分 1 价格
30分
1.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得30分。
2.按(评标基准价/评标价×30)的公式计算价格得分。
2 业绩
5分
投标产品2015年1月1日起至今供货业绩(以合同复印件为准),每提供1份有效业绩得1分,满分5分。
3 其他商务条款响应
5分
交货期、交货地点、付款方式、质量保证期全部满足得5分,每有一项负偏离扣2分,最低得0分。
1)各评委独立打分。
2)评委打分超过得分界限或未按本表规定赋分时,该评委的打分无效,不计入汇总分。
3)各种计算采用插入法,最终结果数字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政府采购货物项目
 
 
 
投 标 文 件
 
(资格部分)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                   (公章)
 
日期:                
 


 
目 录
 
(一)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二) 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拒绝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承诺书
(三) 资格证明文件
(四) 投标保证金

 
一、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西北(陕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投标人名称)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于(     年   月   日)成立,现注册地址为( 填写完整的地址信息 ),营业(办公)地址为(填写完整的地址信息  )正式联系电话为(               )。    (法定代表人姓名)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代表我公司全权办理针对本次政府采购 (招标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项目的投标、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公司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
本授权书于____年__月__日签字(或盖章)生效,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
 
 

被授权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职务: 职务:
   
所在部门:  

 
 
投标人名称:
 
公章:
 
附件: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必须印正反两面的完整信息)
    注:身份证信息不全的授权书无效。

二、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
拒绝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承诺书
 
为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的号召,我公司在此庄严承诺:
1、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公平竞标。
2、不向政府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以谋取交易机会。
3、不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提供虚假资质文件或采用虚假应标方式参与政府采购市场竞争并谋取中标、成交。
4、不采取“围标、陪标”等商业欺诈手段获得政府采购定单。
5、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6、不在提供商品和服务时“偷梁换柱、以次充好”损害采购人的合法权益。
7、不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或其它供应商恶意串通,进行质疑和投诉,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
8、尊重和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招标采购要求,承担因违约行为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
9、不发生其他有悖于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的行为。

投标人名称:
 
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三、资格证明文件
12.2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1.1、营业执照;
1.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参加只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2、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在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截止至开标时间6个月内任一月份的缴费凭据);
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截止至开标时间6个月内任一月份的缴费凭据);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6、提供与投标产品相符的医疗器械经营资质文件。
 
 
 
注:
1、除注明原件外,均为复印件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自行准备以上证明文件并编目、封装。
3、除要求在投标时一并提交的原件外,其它所有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的文件,在开标之后的审查过程中,采购代理机构可随时要求查验原件,投标人不得拒绝,否则其投标将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附件1:
 
投标人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致:     (采购人名称)    
 (-------公司)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经营的机构。在此郑重声明,我公司在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投标人名称(盖章):             (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                
               
                      
                                   日期:   年     月    日


四、投标保证金
 
注: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单位账户转出,不接受现金或支票形式。转账或电汇凭证请打印或者复印后,粘贴或装订在此处。提供投标担保函的请将原件装订在此处。
 

政府采购货物项目
 
 
 
投 标 文 件
 
(技术和商务部分)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                   (公章)
 
日  期:                  


 
目 录
 
(一) 投标函
(二) 投标报价表
(三)投标方案说明书
 

一、投标函
 
致:西北(陕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项目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的投标邀请(项目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 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及副本  份,并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
我方承诺如下:
(1) 投标总价为         (人民币)、(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投标总价)。
(2) 如果中标,我们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3) 我们已详细阅读和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含修改部分,如有的话),及有关附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问题的权利。
(4) 我们同意在贵方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自开标之日起90天内),本投标函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5) 我方承诺,按照招标要求提交的全部资格和其他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如有虚假,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6) 我方同意,如果在开标后,我方出现了“投标人须知”中第15.6条规定的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我们的投标保证金贵方不予退还。
(7) 同意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本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和资料。
(8) 我们同意,如果中标,向西北(陕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9)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信函请寄:
详细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                     电子邮件:
      
授权代表人签字:
投标人名称:
公章:
日期:


二、投标报价表
 
2.1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表)
 
投标人名称:                   项目编号:                   

货物名称 投标总价
(元)
交货期 交货地点
       
投标总价  
小写金额:
 
大写金额:
 

 
 
授权代表人签字:
 
 
公章:
 
 
 
 

2.2投标分项报价表
 
投标人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原产地及制造厂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2            
3            
4            
5            
6            
7            
8            
9            
           
总计(元)  

 
授权代表人签字:
 
 
公章:
 
 

2.3 耗材(包含PCR配套试剂)、主要零配件报价
耗材报价表

名称 生产厂家 数量/单位 单价 总价 备注
           
           
           
           
           

 
 
主要零配件报价表

名称 生产厂家 数量/单位 单价 总价 备注
           
           
           
           
           

 
注意:此报价不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三、投标方案说明书
投标人名称:
项目编号:   
货物名称:   
 
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方案说明书,逐条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进行应答,说明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对招标的技术和商务要求是否做出了实质性响应并提供支持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技术响应文件
1.1投标货物的证明文件
1.1.1本次采购特别要求的货物合格性证明文件(医疗器械注册证、备案证明等);
1.1.2产品来源渠道合法的证明文件。
1.2技术说明书
    1.2.1投标货物(设备)的商标、型号、功能、技术规格、详细的供货配置清单;货物(设备)制造商及原产地,
1.2.2填写技术规格响应表(见附表1)并单独说明技术规格优于或偏离招标要求的指标(如果有的话)并提供支持文件;
1.2.3说明投标货物(设备)的质量标准、检测标准、是否符合国家规范及相关标准、认证等;
1.2.4投标货物(设备)的彩色样本、使用说明书、生产厂家出具的相应的功能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测试报告、官网和功能截图等)。
2)商务响应文件
2.1商务响应证明文件(投标人须知第12.3条要求的内容等);
2.2填写供货一览表(见附表2)并详细说明投标报价所包含的全部供货内容和服务内容;
2.3质量保证期、质量保证措施、培训方案、售后服务的内容及承诺;
2.4交货期;启运和交货地点及运输方式;
2.5付款条件和付款方式。                                      
                                               
 
                                            授权代表人签字:                                           
                                             公章:

附表1
技术规格响应表
投标人名称:
项目编号:
货物名称:

条款号 招标规格 ☆1 投标规格 ☆2 响应/偏离 备注
         

 
 
授权代表人签字:
 
 
公章:
 
注:
1.☆1指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规格(参数),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的内容逐条抄写。
2.☆2 指投标人拟提供的投标设备的功能及技术规格(参数),投标人应逐条如实填写并提供相应的支持文件。
3.投标人应当在备注列中注明所提供“△”参数项相应支持文件在投标文件中的页码,如未提供相应的支持文件或未注明页码,则视为负偏离。
附表2
供货一览表
投标人名称:
项目编号:
货物名称: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交货期 交货地点 备注
           

 
 
授权代表人签字:
 
 
公章: